(2023年1月4日政协齐齐哈尔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政协齐齐哈尔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,政协委员、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“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、提高质量、讲求实效”的提案工作方针,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感,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、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深入调查研究,积极撰写提案,踊跃建言献策。截至2023年1月3日12时,大会共收到提案305件。其中,集体提案15件,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290件。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《政协齐齐哈尔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对全部提案进行了初步审查,确定立案提案254件,占提案总数的83.28%。在立案提案中,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65件,占25.59%,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4件,占1.57%,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56件,占22.05%,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119件,占46.85%,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10件,占3.94%。
本次会议闭幕后,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对全部提案进行复审。对立案的提案,及时进行交办,并会同市委办公室、市委督考办、市政府办公室做好跟踪督办工作。对未立案的提案,积极同委员协商,作为意见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,或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。对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,将作为平时提案及时进行审查立案,送交有关部门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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